工程结算是指建筑企业根据合同和已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经济文件。项目建设周期长,造价高。为及时补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使用的资金,工程价款需在中间(进度结算)和年终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在会计科目设置上,工程结算是建筑承包商的特殊会计科目。
01检查和准备结算数据是基础。
任何工程项目在准备结算时都应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必须先审核相关数据。从施工图、工程合同到整个施工过程的动态数据,都必须一一核对,确保数据齐全,审核工作正常进行。工程任务是否按施工图纸执行,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按合同及补充合同或其他约定条款执行。具体建设中的动态进展、局部变化、隐蔽工程等应有相关数据支持。进入结算。总之,数据不完整的结算是不完整的结算,数据不完整的审计会导致结论不准确,达不到审计的目的。
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的主体。操作上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隐蔽性。工程量审核是重点和难点。
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发现项目的结算金额与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存在差异。有很多原因。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
一是施工企业为了增加成本,故意增加工程量,夸大施工难度;
二是部分变更项目仍按原项目结算;
三对于多方建设项目,有时可能会出现各方将自己承担的项目的一部分作为整个项目进行结算的情况。
上述情况在和解审查过程中经常发生。多报的工程量必须扣除,否则将直接损害业主的利益。
一般而言,工程定额单价有具体规定,在准备工程结算时可参考工程单价明细分项直接申请。但在实际操作中,固定单价的应用往往会出现错误。主要原因如下:
- 人为增减规格较少。
- 将列入名额的工作内容误区分开来,高估虚报或低估少报。
- 单价计算时不按规定单价折算。
- 补充固定单价缺乏依据,未经批准直接结算。
上述情况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工作的质量,因此在审查时要多注意,不能因为应用固定单价而掉以轻心,最终影响工程造价的工作质量。
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固定单价的应用,审计时应根据费用的发生情况处理。
其他费用大致有四种:
- 施工成本;
- 政策规定的成本;
- 市场波动造成的材料价差成本;
- 实施激励机制造成的成本。
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脚手架的使用、材料的远距离使用、大型机械的使用、高层建筑的增加、远距离工程的增加等。
首先要对项目本身的实际应用进行验证,然后对计算中使用的系数进行核对,尽量避免实事求是的错误。保单规定的费用,以相应文件为准。有的项目在建设期有两份以上的文件。
计费方面,应按单据确定的时限分段计算。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核审计,降低系数,降低基数。在审核税收时,除了审核是否执行正常税率外,还应重点审核某些含税项目是否在结算中重复计算。
对于市场波动造成的材料价格差异的成本,审核的重点是看补差方式是否合理。
现在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采用三种补差方式,一种是按合同规定的单价补差;另一种是根据我市公布的市场价格信息补足差价;三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质量保证书补差价,加权平均补偿。
不管补货的方式如何,只要双方都能接受。因实行激励机制而产生的成本,如高质量和有竞争力的价格、加班费等,应以合同和协议为依据。